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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副厅级建制,面向全国招生。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学生管理人员和思政教师须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六)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 20日至200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全日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 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其中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8:00—9月24日18:00

2.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及其他资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复审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报名系统网址:   

       2023年9月22日8:00后登陆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类信息均在学院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4. 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载打印本人手签)。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 具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须出具原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下载打印本人手签)。

       上述(1)(6)(7)项原件、(2)(3)(4)(5)项复印件,应聘者进入考试环节时将原件交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2日12:00—9月25日12:00。

2.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4.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5. 报考人员可登录学院网站和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尚未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结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相关事宜9月25日后在学院网站和原报名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先进行笔试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5:1,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采取百分制。

1. 笔试

       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委托社会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全程监控。

        笔试结束2日内,在学院网站和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 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和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前,应聘者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有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从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素养、职业态度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须在应聘岗位所授课程的指定教材内自主选择试讲内容。试讲时间共2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5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

        学生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考生个人简介,时间3分钟;考生对学生管理岗位的认识,做好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素质和技能,对学生管理工作开展的设想和规划等,时间10分钟。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考生个人简介,时间3分钟;考生对工作岗位的认识,做好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素质和技能,工作技能提升的学习深造计划等,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和原报名网站公布。

        公示3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 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和原报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         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 考察内容: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上岗,三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酬福利待遇

       各岗位收入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绩效和年终绩效四部分构成,学院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咨询学院人事部,电话:0351—5691377。

五、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院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院和原报名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学院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周老师  迪老师

      咨询电话:13754803635   13623613169

      监督(举报)电话:139942606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如有虚假信息及违规缴纳中介费、培训费等一切贿赂作假行为,个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希望报考人员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附件1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pdf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23年9月19日